记录一个时代(政治),一些老片的出现挺让我惊喜:黑白中彩色的电影与戏剧/摄影很不错,一些地方比较做作/仅此,为什么是最佳原创剧本?想不通。
无论她是什么宗教,只要她正直与善良,你就可以和她在一起。
3.5 北爱尔兰降调版罗马/北爱人的梦想是去全世界开酒吧!(x
每一个用黑白影像的导演一定都是有野心的,或者至少是有想法的。60年代末的贝尔法斯特,动荡而不安。小男主的童年恰好在这里。镜头下的真实生活都是黑白的,唯有主角一家人看电影的时候,银幕是彩色的。忍无可忍后,一家人终于离开贝尔法斯特搬家去伦敦。等小男孩长大以后,他的童年记忆会是彩色的吗?
属于导演很私人的回忆 黑白的画面 小男孩穿梭在时而平静时而硝烟四起的街头巷尾 被时代推着走的孩子在意的仅仅是见不到心爱的女同学
Go. Go now. Don't look back. I love you, son.
爵爷只要在自导的电影中不出镜,电影的观感就能有所提升。况且这次他的技法相比之前的作品也更加娴熟,所以这部在许多人看来是“效仿之作”的电影中,我还是感受到了他本人内心中对于故乡和童年生活真诚的爱恋之情。以小孩的视角去展开叙事,无疑是最能把握住观众心理的,但布拉纳好像在执行层面出了点差错,因为他想通过宗教这一层面去展现出夹杂于其中的母爱,亲情和爱情,但“宗教”这个引子却又被提及的不明显,所以才导致于整部电影看下来就是个感情记事簿,没有啥可以值得单独拎出来的情感迸发点。所以尽管我对于本片的观感很喜欢,但还是认为它在某些地方理应值得做得更好。 小男主有时候给我的感觉也太像“乔乔”罗曼·格里芬·戴维斯了。
搞不懂为什么会拿原创剧本奖,故事讲的有些散,事件也很分散,构图加了很多分。
Written by Kenneth Branagh, Directed by Kenneth Branagh, at least is NOT Starred by Kenneth Branagh. 搞成黑白片真的很鸡贼。肯尼思·布拉纳这几年导演的片子,真的是保证无聊。
音乐挺有趣的,但是整个故事完全看不进去——太轻了,没有举重若轻,就是单纯飘着……而且感觉导演用彩色的方式在拍黑白,整个画面颜色看起来非常的不和谐……
看完感觉听辨爱尔兰口音的能力变强了。影片由多组日常生活片段构成,又不乏对北爱尔兰新教与天主教冲突的历史背景勾画,暴力与混乱被孩童的视角柔和,依赖门窗街巷自然形成的框架进行构图,体现对立与和解的关系。互文性作为点缀,将发生在他处的文化和故事穿插其中,比如电影中出现的几部电影、奶奶幻想中的香格里拉(还提到了《消失的地平线》)、小男孩看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等。有几处很动人的瞬间,最喜欢的是母亲气急败坏地拉着儿子把趁乱抢来的洗衣粉(?)送回商店,却恰巧被劫为人质的桥段,每一个转折都很精准。
最终全家迁往伦敦,临行妈妈准备了一小束花,爸爸陪同,送给小姑娘。感人的点。
1.作为对故乡的私人回忆,从孩童的角度以黑白影像展开,就差不把Rome的tag打在credit里了,可惜这两部电影在段位上没法比较。但是相比之下这部电影对于情怀可能更拿捏地到位,这也解释了影院里很多Old White ppl都非常沉浸 2.从六十年代末开始,北爱尔兰的暴力冲突问题就一直没有完全解决,直到98年,动荡年代里也贡献了很多流向外地/海外的migrants。电影approach了关于离开还是留下的dilemma,最后选择了从以小见大的家庭故事展示一个相对温暖的怀旧出口,可能最让人动容就是影片结尾的几行“献给”了 3. Judi Dench stole the show.如果没有她三星妥妥的,但是有她的scene都如同在发光一般,成为观影中印象最深刻的部分。
不及《八月》也不像《罗马》,反正哪一部都比它好看,属实是拍了个寂寞。
——我会长久地记得Judi Dench说这句话的那张脸。
“你真的挺爱电影的啊小家伙,我像你这么大时候也是”第一次动心的姑娘,回不去的故乡,肯导写就北爱版“天堂电影院”一封给故乡的电影情书💌比《米纳里》《罗马》少了些沉重多了些跳跃活泼和时代音乐(BGM太赞了)一家人的表演都情感真挚动人,祖父母的金句最多,小演员无比灵,“我的父亲母亲”倒令我感受到了南叔的魅力,果然还是喜欢这种中年疲惫人生中的温柔啊~~
一星半;毫无才气的作品,通篇只看到对《罗马》的拙劣模仿和各种MV串烧,细节浮皮潦草,人物形象扁平,导演没有能力交待清楚贝尔法斯特的时代背景,只能用老电影片段、新闻播报将自己破碎的童年记忆和时代信息塞给观众,既笨拙又浅薄。电影转场和故事推进基本靠播放歌曲MV的形式,也充分暴露了导演对电影语言把握上的无知
肯爵写给家乡的情书,非常personal的作品。剧情主要叙述了家庭琐事,冲突可以说完全感受不到。
想起狗脸的岁月和昇哥的《美好的哲学课》
爵爷卸甲归田拍了这部半自传,有些地方拍的还是蛮魔幻,北爱冲突也没描写的太惨烈,目的就是为了给故乡的情书保持温暖的基调吧。小时候我对宗教能引发冲突也会觉得不可思议,现在老了逐步能体会到复杂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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